为彰显司法关怀,帮助因案致困当事人早日走出困境,2月6日下午,金安区人民法院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起案件16名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73.5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案件过程中,对权利受到侵害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或补偿的当事人,采取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救助的辅助性救助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面临的急迫困难。
过程中,金安法院严格对照司法救助条件,认真审查核实救助申请人困难情况,最终根据救助申请人损失情况、困难程度,决定分别予以发放1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切实发挥司法救助金救急救难的作用。
发放现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玉锋向救助申请人阐明司法救助金的性质、救助金额后,协助救助申请人办理司法救助金领取手续。
近年来,金安法院始终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力举措,积极对因案致困的救助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下一步,金安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精度和准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