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干警清晨蹲点布控成功拘传一位多次拒绝传唤、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马某。在强制执行的强大威慑下,马某当日主动筹款2万元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被罚款1000元。
据悉,被执行人马某曾以家庭急需用钱为由,向申请人杨某借得6万元现金,双方约定了利息并立下字据。此后,马某因还不上本息被杨某诉至法院,案经判决,马某应在期限内偿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但马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马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上马某,劝说其要积极面对,如若继续拒不履行将面临严重的后果,并传唤其到法院处理此事,但马某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诿拒不到法院。期间,干警们又上门拘传马某,但因其不在家无功而返,执行一时陷入困局。
“法官,马某不还我钱、不接我电话,她每天早上就出去跑出租车了,晚上也很晚才回来,借出去的钱,我就要不回来了吗,到底该怎么办啊,我找了她好几次也找不到!”要不回来钱,申请人杨某向法官诉苦。
“执行有个过程,马某躲避、逃避执行不能解决问题,我们理解你的焦虑,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尽快帮你执行到案款。”执行法官一边安抚申请人情绪道,一边着手重新布置拘传马某事宜。
当日清晨,执行法官带领执行110干警在马某家小区门口及其使用的出租车停车位处部署警力蹲守,6时许,马某果然出现在预定的位置,顺利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法院,眼看法官“动真格”要对其拘留,马某慌了,积忙联系家人筹款20000元,并向申请人承诺余款分期履行完毕,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由于双方已达成和解,法院决定不再对刘某执行司法拘留,但鉴于其之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以示惩戒!(胡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