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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2021-10-22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 阅读数:128860 【字体:  【打印】 【关闭】

    吴礼圣:

    本院受理原告刘助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十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单位: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法院

    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和平路42号

    联系电话:0564—3831347

    联系人:许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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