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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办实事,我们是认真的!

    2021-04-01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朱传忠 阅读数:33575 【字体:  【打印】 【关闭】

    编者按: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金安区人民法院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点滴小事做起,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民生、主动作为,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孙岗法庭:民法典宣传进庙会

    六安昭庆古寺坐落在金安区孙岗镇,这里历史悠久,佛教文化浓厚,每年农历二月、九月的十九日举办庙会,四面八方的群众都会赶赴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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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31日,正逢农历二月十九日,孙岗法庭充分利用庙会人流量大、文化氛围浓、群众参与度高的机会,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进庙会”活动。活动中,法庭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引导和疏导,受教育群众达300余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为传统庙会增添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木厂法庭:耐心调解化纠纷

    近日,金安区法院木厂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后,两原告因案款分配产生纠纷,后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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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原告鲍某与原告赵某原是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叶某欠两原告货款2万元一直没有支付,后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审理过程中,叶某自知理亏,将欠款两万元偿还至原告赵某处。而此时两原告已解除婚姻关系,鲍某在得知该情况后十分不满,认为该笔欠款原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理应分得一半。赵某则认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已经多分给鲍某,而现在自己因病生活比较困难,拒绝对该笔钱款进行划分。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该案得以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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