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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30万赃款返还受害企业!

    2021-04-02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胡月圆 阅读数:32225 【字体: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4月1日,金安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杨军、四级高级法官姚志刚一行4人,将两起涉企被骗赃款返还给被害企业,受到企业的高度评价与赞扬。

    (一)在绿篮子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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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各位法官,你们辛苦了,食品安全是我们企业的生命线,金安法院办案力度大、执行效果好,为我们企业保驾护航,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对你们的工作非常满意。”领到案款后,绿篮子公司董事长董晓青高兴的说道并将一面锦旗旗送到杨军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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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期间,鲍某、张某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相要挟,敲诈本市绿篮子超市共计93100元。其中,鲍某敲诈勒索63100元,张某敲诈勒索30000元。案发后,两人退还了涉案赃款。案经法院判决,两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两人退缴在案的赃款,依法返还给被害企业绿篮子超市。

    (二)在人保六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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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军一行将两笔车辆骗保涉案赃款发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该司负责人对杨军一行的到来表示非常欢迎,并赠予一面印有“保障企业发展,彰显司法担当”锦旗以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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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某飞等4人通过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十余万元。该案判决生效后,金安区法院将被告人退缴在案的赃款依法返还被害企业人保六安分公司。交谈中,双方均表示要加强沟通,坚决惩处各类骗保行为。同时,该司负责人还希望法官能抽出宝贵的时间为保险公司职工讲授法律知识,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以更好的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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