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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安法院:善意文明促执行,1000万案款执行到位!

    2023-09-25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胡月圆 阅读数:8187 【字体:  【打印】 【关闭】

    9月20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圆满执毕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不仅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讨回了全部案款1000余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也为被执行企业纾解了困局,实现了“执行双赢”。

    据悉,2021年六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开竞买到六安某地段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后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但在支付土地出让金过程中,尚有2300万余元的未支付到位,在多次催要无果后,自规局起诉至法院。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了部分案款,但还有1000余万元未履行,自规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经执行法官调查和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沟通了解到,企业临时资金流困难,企业主动表示希望能延缓两个月支付,相关的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也会如数给付。经法院考量,如对企业基本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执行程序中简单的对企业相关财产“一拍了之”,不仅成本高、周期长,还不能及时有效地确保申请人权益实现和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为妥善化解该案,执行法官积极为双方搭建执行和解的桥梁,立足实际,分析利弊,做足工作,审慎的采取“活封”“放水养鱼”等措施。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在法院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下,该公司在案件执行期间按约定履行了土地出让金余款、利息、迟延履行金等1000万余元的全部案款。当日,该案成功执行完毕,既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执行措施可能对被执行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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