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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俊同志述职述廉报告

    2022-06-16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 阅读数:67552 【字体:  【打印】 【关闭】

    龚俊,男,1981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现工作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06年7 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6年8月进入六安中学从事教师工作,2008年11月进入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基层法庭、审监庭、技术室、审管办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4年6月进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任助理审判员工作,2015年6月2018年3月在三十铺法庭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助理,2018年4月在执行局任执行员、法官助理工作至今。

    一.努力提高自身修养,认真工作

    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提高自身思想觉悟,积极参加各类单位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及志愿服务活动。受到领导好评;其中2011年受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一次,2012年被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学员”,2012年被告金寨法院评为“工作标兵”,2013年被金寨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及信息调研“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 2018年度,被金安区法院“先进个人”2019年度、2020年、2021年度“优秀公务员”,2020年2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攻坚先进个人”2020年度、2021年度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

    二、坚守审判、执行岗位,服从安排

    自2013年任命助理审判员后,服从院党组安排,坚守在审判管理岗位。自己在做好审判管理本职工作同时,对上级法院及院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还积极到业务庭办理一定数量民事案件,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断进步,2014年6月调入金安区人民法院进入民二庭工作,一面协助他人办案,一面协助审管办工作。2015年6月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对待案件当事人,能今天办的事情绝不拖到明天,真正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在工作中,要严守纪律底线,廉洁自律,创先争优,在个人品德与操守上严于律己。工作中努力克服困难,争取在个人家庭与单位工作取得更好的平衡,提高自己工作效率与工作积极性,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做好本职工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缩小群众不断增长的诉讼需求与自身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差距。争做一名对社会有用,对群众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合格共产党员。

    述职人:龚俊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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