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专程前往金安区椿树镇某建材企业,化解两家伙伴企业间的货款纠纷。经过法官的耐心促和,双方企业冰释前嫌,相互体谅对方难处,不仅货款问题得以妥善解决,而且达成了继续合作的意向。
原告六安市某建材公司是一家乡镇民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材料加工,与被告安徽某工程公司一直是合作伙伴关系。此次双方发生纠纷,源于一笔104.9万元的材料货款被告久拖未结,原告无奈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得知,被告受六安市区4月份的疫情影响,工程停工,资金周转困难,而原告又亟需资金复产。此外,双方之间还有一笔51.9万元的货款业已到期,很有可能再次成讼。
为有效化解两方的矛盾分歧,助力复工复产,承办法官决定进企业现场办案。庭审确认欠款的基本事实后,法官邀请双方负责人来到生产厂房旁,一边介绍彼此的复工复产情况,一边从长期合作的感情基础出发促谈劝和,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履行25万元以解原告复产之急,原告则体谅被告一时之难,同意剩余131.8万元欠款分两期付清。至此,两笔货款纠纷一次性解决,且双方企业的友好合作关系也得以继续保持。
庭审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组织原告企业的部分职工开展了一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普法讲座,受到了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