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本院线下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有关事项调整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6日起,暂停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大厅以及各派出法庭的线下立案、线下调解、线下开庭、现场咨询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
二、暂停线下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期间,有关立案、提交材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邮寄或者安徽诉讼服务网、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安徽)等线上渠道,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咨询。
【网上立案】
请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或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安徽)进行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向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书面纸质材料,咨询电话:0564-3261515。
【涉诉信访】
当事人申诉信访的,可拨打电话0564-3261526;或邮寄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咨询执行案件】
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或拨打执行窗口电话0564-3261783;3261807。
【其他诉讼事宜】
当事人需要办理审判中案件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出具生效证明、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或拨打电话12368咨询,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办理。
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与金安路交叉口金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64-3261515。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