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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慑于执行压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55000元

    2021-09-27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朱传忠 阅读数:13719 【字体:  【打印】 【关闭】

    9月22日,慑于金安法院“秋季攻势”执行压力,两名拖欠交通事故赔偿款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55000元给付义务,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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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被执行人杨某驾驶小型轿车(实际车主为殷某)碰撞因故障停放在路中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两死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杨某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案经法院判决,杨某应承担各项赔偿金共计22万余元,实际车主殷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杨某等人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在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到位4万元及时支付给了申请人,但剩下的款项,法院虽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但仍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近期,金安法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秋季攻势”执行行动,该案也依法恢复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扣划被执行人25000元账户资金。感受到执行压力的被执行人赶忙和申请人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获得了申请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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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被执行人带着55000元现金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申请人现场进行清点,法院扣划的25000元也及时汇入了申请人银行账户,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这起历时9年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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