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当事人李某来到金安区法院立案大厅,将一面锦旗送到诉前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手中,以表达自己案件被妥善处理后的感激之情。
据李某称,今年1月其从武汉寄出快递到六安后,一直没有收到快递,内有价值3800元的阿胶。在多次与快递公司协商无果后,7月5日,李某向金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诉求法院判令快递公司赔付其快递丢失损失3800元。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减低诉讼成本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我院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拿到案件材料后,调解员马上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原来快递公司对快递丢失的事实及邮寄的货物物品均是认可的,但由于李某未购买货物保险,因此快递公司只愿赔偿500元。后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做说服工作,最终双方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快递公司同意支付李某快递丢失损失2400元。在收到2400元赔偿款后,李某主动撤回了起诉。
由于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为表达感谢之情,当日,李某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金安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以表达对我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