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公示
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
政法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金安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指导组统筹指导,市法院有力指导,区委坚强领导、区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坚决扛起直接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引领,狠抓自查自纠、组织查处、顽瘴痼疾整治,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人民评判:
(一)
一、整治内容
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
二、整治措施
(1)开展专项整治。召开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整改推进会,下发《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全面排查梳理。梳理核查我院收费案件和应退未退案件,形成两本台账,确保底数清晰;(3)开展应退尽退。对核查出应退未退案件,逐案清退并建立销号台账。2020年以后的案件,由承办法官主动发起退费。2020年以前的案件由当事人申请退费,开通 “手机退费专线”,当事人无需来院,发送相关短信即可办理退费手续;(4)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诉讼费退费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关于精简诉讼费用退还流程的规定》、《关于诉讼费收取的补充规定》、《诉讼费用退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收费、退费等环节的衔接,明确立案庭、审判管理、综合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整治成效
通过教育引导、自查梳理、全面清退、完善机制等工作,应退尽退的诉讼费用绝大部分退还给了当事人,诉讼费退费机制得以健全,“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诉讼费”的工作目标初步实现。
(二)
一、整治内容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制定《“三个规定”学习培训计划》,开展“万长”大宣讲,举办专题培训会,班子成员结合反面典型案例为所在支部党员上专题党课;(2)制定《“三个规定”宣传方案》《“三个规定”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在院“两微一端”宣传“三个规定”内容,编发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制作《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告知书》,为干警订制手机彩铃等多种渠道宣传“三个规定”政策;(3)依托最高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建立《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
三、整治成效
通过广泛宣传、整治,有效强化干警对落实“三个规定”认识,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自觉性和主动性得以增强,“三个规定”宣传教育机制得以健全,社会认知度得以提升,舆论氛围逐渐形成。
(三)
一、整治内容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深入思想发动。组织集体学习《公务员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规定,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2)采取干警自行申报,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利用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开展大数据排查等多种形式筛查问题线索;(3)建立法院廉政监督员定期督促报告工作机制,形成动态台账,实现常态化日常监督。
三、整治成效
经过学习解读法纪法规,干警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处理,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得以肃清。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完善了日常监督。
(四)
一、整治内容
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二、整治措施
(1)梳理人员信息。形成近十年退休人员、近五年辞职人员信息台账,摸清了退休干部离任去向及兼职情况;(2)宣传相关政策。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传达离任人员限制性政策,发放《一封信》,组织自查,并签订承诺书;(3)开展智能化数据摸排。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离任干警代理案件情况,组织案件评查,综合研判数据,深挖“司法掮客”线索;(4)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对离任人员从业情况管理监督的规定》,有效防范和监管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三、整治成效
提高离任人员对从业行为的认知,进一步健全了干警管理机制,对退休、辞职等离任人员一律要求签署离任承诺书,堵住了队伍管理漏洞,完善了动态监管。
金安区人民法院真诚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评判,对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进。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联系电话:0564-326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