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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厂法庭:巡回审判进乡村

    2021-04-22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文陈晓冉 图王远满 阅读数:31805 【字体: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安排,4月22日,金安区法院木厂法庭来到马头镇胡楼村巡回审理四起案件并当庭宣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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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木厂法庭接收了四起被告均为周某的案件。周某系在马头镇湖楼村进行土地承包期间向当地村民借款并欠付有劳务费,因民间借贷及劳务合同纠纷系农村地区常见的典型纠纷,木厂法庭决定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理,就地化解矛盾、以案释法。

    据庭审查明,被告周某自2015年至2019年,在马头镇胡楼村承包土地,期间,其因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吴某、鲍某甲分别借款32000元、17000元,同时雇佣文某、鲍某乙为其工作并欠付劳务款15000元、48000元。2019年,周某离开胡楼村后便失去联系,四原告无奈,故诉至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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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起案件事实清楚明确,法庭当庭审判支持了四原告的诉讼请求。庭后,法官特意向前来旁听的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发放《民法典》宣传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村民们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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