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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出击!金安法院强制拘传2人,送拘1人!

    2021-04-27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朱传忠 阅读数:31299 【字体:  【打印】 【关闭】

    4月26日,金安区法院“春季行动”继续推进,当日执行法官成功擒获两名被执行人。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压力下,一名被执行人积极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另一名被执行人仍然态度顽固,被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处罚措施!

    (一)迫于拘留压力,“认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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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戴某2017年8月向申请人借款4万元,但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法院判决生效后戴某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在执行阶段,戴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处处躲避执行。当日一早,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迅速出击,将还在家中睡懒觉的戴某成功擒获。在法院,执行法官向其晓以利害,如再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处罚措施。听到要被拘留,戴某立马“认怂”,赶紧与申请人积极沟通,在其先期履行12000元的前提下,申请人与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二)顽固“老赖”拒不履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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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某原是金安某农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2016年1月,该合作社采取租赁方式将土地流转给申请人左某等三人生产经营并收取了租金162300元。后因该合作社放弃了土地经营权,导致左某等三人与该合作社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产生纠纷,法院判决支持了左某等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该合作社没有履行义务。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网络查控,也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胡某是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日一早,执行干警根据事先查获的线索将胡某成功擒获,并拘传到案。到法院后,胡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履行义务,鉴于其顽固态度,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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