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人民法庭法官来到辖区黄堰村,走进田间地头调查案件,就地开展巡回审理,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这是该院三月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通过巡回办案化解的第10起案件。
原告毕某自2017年开始在该村栽种、培育了150亩苗木,2019年底被告某建设公司在原告苗圃的周围河道清淤施工时,堆积大量土方致苗圃积水难排,“淹死了”约6亩树苗。后原告不停向被告索赔,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气急之下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到黄堰村调查案情,了解到还有十几家农户林木受损,后续很可能还有类似纠纷,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决定就地进行巡回审理,并请来了其他有类似情形的村民和村“两委”干部到场旁听。
庭审后,法官带着当事人和村民走进苗圃,现场查看了土方堆积情况,数了约200棵受损枯树,确认了案件基本事实。
调解时,法官与被告代理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分析了损害发生的因果关系,同时,邀请村干部做毕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认识到确有施工不当,原告也解开了心里怨气,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现场一次性赔付了原告3万元。其他受损失的村民干部看过庭审后纷纷表示“实地办案、现场调查,真心实意解决问题,这样的法官让人信服。”通过此次巡回审理也为接下来化解其它系列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