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诉讼费用退费工作。金安区法院郑重承诺,凡当事人在我院有2016年1月1日之后受理且符合退费条件尚未退费的诉讼案件,无需来法院,足不出户,即可“云端”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请在5月6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发送短信至本院诉讼费退费专线18156811770,告知“案号、当事人姓名、审判长(或审判员)、诉讼费预交时间、预交数额、需退费数额、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确认该账号为退款账号)、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即可办理。本院将于收到申请退费信息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退回相应的诉讼费至当事人已确认的退费账户。2021年4月1日之后生效的案件,本院将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诉讼费退费账号确认书》将相应的诉讼费用直接退回当事人账户,无需当事人再前往本院办理。